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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

(2008/5/28)

    5月12日至16日,市人大常委会熊显元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农业委员会、市农业局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对我市贯彻实施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。在听取市直有关部门情况汇报的基础上,调研组深入到平乐、阳朔、临桂、兴安等县,分别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,并实地察看了部分农贸市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室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、超市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种植、养殖基地。
  自2006年11月1日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颁布实施以来,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,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,以强化农产品产前、产中、产后全程监管为重点,切实加强管理和执法。同时,通过对重点农产品和重点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整治,进一步规范了农产品生产和农贸市场秩序,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很大改善,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。
  熊显元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所取得的成绩,指出了存在的问题,并对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好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提出了三点意见。一是加强宣传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,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;二是加强监管。一方面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,指导农业生产者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进行生产,严把源头关;另一方面要抓好市场准入机制的完善,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,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严禁进入市场。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有必要的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,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,相互配合,形成合力。

新闻来源:市人大农业委员会:兰 辉

责任编辑:r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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